一、先注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法院的破产裁定或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解散决定或有关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
4、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载明下列事项:
(1)债权债务已清理完 毕;
(2)已经结清各项税款;
(3)已经在XX报纸上发布三次注销公告(该报纸应为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注销股份有限公司后,再申请办理个体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