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分公司
注销公司
注销公司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公司注册 > 注销公司 >
注销公告注销公司一定要公告吗?执照不年检不就是注销了?
2025-01-13 09:00:00

根据<公司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执照不年执,只是吊销营业执照,并不是注销公司。

二维码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10-64313308 手机:13810175150 邮箱:2411375536@qq.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26号院新华联丽港B座727室  
二维码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部 联系人:杨翠翠 手机:13323347691 手机:18920526858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香堤圆8-1-701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城外诚分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成寿寺路140号中海城香克林13号楼2002  
Copyright &copy; 2018-2021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7006675号-2   网站建设:聚力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