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配合注销公司怎么处理?
1、以法定代表人名义召开股东会;
2、以可以保留的书面方式凭证向对方送达,如特快专递或公证;
3、对方不到时,审议议案通过注销;
4、起诉清算。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不配合注销公司没有衫档影响。一个股东不配合不影响总的趋势,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或枝乱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注销公司需要法人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领取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销户,法人拿着国税、地税、银行销户的证明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选择当地一家主流报纸,刊登注销公告,登报45日后,法人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注销公司,需要符合以下的条件之一:1。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法定事由出现时。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首先,如果法人不持有股份,可以直接注销公司。如果法人持有股份,必须让法人直接或者授权注销公司。法人不愿配合注销可能是想继续经营公司,所以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下,将拟注销企业的股权转让给法定代表人。这样可免去后续的清算注销程序,省时省力。如果另一个股东不同意转让,那么这位股东就要接收要转让那位股东的股权。如果仍然不愿意,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然,能协商解决的最好是协商解决,能转让的就优先转让,申请强制执行毕竟会比较麻烦。除此之外,可以申请强制注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1。连续两年未召开股东会或管理层会议,致使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2。股东表决时未达到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连续两年未作出有效的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3。公司存在严重的内部管理障碍,如股东大会机制失效、无法对公司经营管理作出有效决策、公司经营管理层之间有不可调和的矛盾等,给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严重困难的。最后,还可以召开股东大会,由三分之二的股东表决通过即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三分之二不是人数,而是占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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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