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内容?
(1)企业自用的房地产(适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准则);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一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或为销售而正在开发的商品房或土地,适用《存货》准则,当其对外销售时,取得销售收入适用《收入》准则);
(3)企业代建的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发生的费用的确认和计量适用《建造合同》准则);
(4)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
(5)持有并准备增值后处置的房屋、建筑物;
(6)企业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
(7)依法取得、用于开发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存货;即使房地产开发企业决定待增值后再转让其开发的土地,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