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分公司
财税知识
财税知识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公告通知 > 财税知识 >
不开发票的收入如何申报纳税?
2025-03-09 08:00:00

不开发票的收入如何申报纳税?

答:如果有无票产品销售收入,比照正常销售分录:借:现金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若有材料或废料收入,

借:现金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至于申报,进入系统--点击“发票采集”--“无票视同销售或纳税检查调整”--点击“增加”--选择“无票销售收入”--录入金额或税额(对于贷方不是“主营业务收入”而是“其他业务收入”等。

建议只录入“税额”,否则会产生申报表上“主营业务收入”与账上“主营业务收入”不符)--“保存”,然后打开“附表一”,此无票收入自动填写到第四行“未开具发票”,点击“保存”即可(此表中数据只能从外部采集,无法录入),最后打开申报表主表,此收入跟其他收入一起合并到第2行“应税货物销售额”。

二维码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10-64313308 手机:13810175150 邮箱:2411375536@qq.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26号院新华联丽港B座727室  
二维码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部 联系人:杨翠翠 手机:13323347691 手机:18920526858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香堤圆8-1-701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城外诚分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成寿寺路140号中海城香克林13号楼2002  
Copyright © 2018-2021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7006675号-2   网站建设:聚力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