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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款业务的会计核算
2025-06-22 10:00:00

代收款业务的核算如下所示:

下面以代收行政事业单位罚没款业务的核算为例,简单介绍代收款业务的核算手续。

(一)营业网点的处理

1.受罚者填制转账支票等付款凭证或交纳现金。

2.经办人员根据罚款通知收妥款项后,填制或套打代收罚款收据,按协议规定的期限上划款项。其会计分录为:

借:单位活期存款——××户(或现金、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

贷:其他应付款——待划转代收罚款户

3.上划罚款时,填制特种转账借方凭证和内部往来划收款报单分别作借、贷方记账凭证,办理划款手续。其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待划转代收罚款户

贷:支行辖内往来——××往来单位户

(二)管辖行(代缴行)的处理

直接代收罚款以及收到营业网点上划的收缴罚款记入“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

代收罚款上缴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结算财政款项——代报解罚款收入——××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或××科目)

管辖行定期与财政部门结算代收款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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