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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异地建设费如何做会计核算?
2025-08-27 08:00:00

保障房异地建设费如何做会计核算?

答:首先,建设单位违反人民防空法及有关规定,应当建设防空地下室而不建的,属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违法行为。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不适用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关于“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

“人防易地建设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的国家级收费,除国家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批准减免。

而对于非房地产企业自建房缴纳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应当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待工程完工验收后,再从“在建工程”科目结转到“固定资产”科目。

对于保障房异地建设费,可以这样做: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

贷: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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