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分公司
财税知识
财税知识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公告通知 > 财税知识 >
冲回去年的暂估库存账务处理是?
2025-09-12 10:00:00

冲回去年的暂估库存账务处理是?

1、暂估入库凭证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附明细) 贷:应付账款--暂估材料

2、次月冲回暂估入库凭证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材料(红字)

3、收到发票该怎样做就怎样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期初做相反分录予以冲回。

下期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本月暂估入库,下月初冲回,若下月仍没有发票,月末再暂估,下下月初冲回,如此反复,直到收到发票为止,时间长了,税务会找麻烦。

二维码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10-64313308 手机:13810175150 邮箱:2411375536@qq.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26号院新华联丽港B座727室  
二维码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部 联系人:杨翠翠 手机:13323347691 手机:18920526858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香堤圆8-1-701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城外诚分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成寿寺路140号中海城香克林13号楼2002  
Copyright © 2018-2021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7006675号-2   网站建设:聚力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