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分公司
财税知识
财税知识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公告通知 > 财税知识 >
出口货物没有进项发票是如何处理的?
2025-10-27 09:00:00

出口货物没有进项发票是如何处理的?

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没有进项税额发票,不能享受退税,只享受免税.

如果是无法取得专用发票而不能申请退税,就不需要通过申报系统进行退税申报,这是需要区分两种情况

一、出口退税或免税商品,在增值税报表申报出口免税收入

二、出口不予退(免)税商品,在增值税报表申报应税销售收入,并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

二维码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10-64313308 手机:13810175150 邮箱:2411375536@qq.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26号院新华联丽港B座727室  
二维码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部 联系人:杨翠翠 手机:13323347691 手机:18920526858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香堤圆8-1-701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城外诚分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成寿寺路140号中海城香克林13号楼2002  
Copyright © 2018-2021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7006675号-2   网站建设:聚力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