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北京金税财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天津分公司
财税知识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公告通知 > 财税知识 >
发票抵扣联认证后怎么抵扣?
2026-05-23 08:00:00

发票抵扣联认证后怎么抵扣?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第十条的规定: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从上述规定来看,发票认证是税务机关对发票是否真实的一个验证,并不是认证完后就自动抵扣了,进项税申报抵扣的前提是在规定时间内认证,只有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申报抵扣进项税。简言之,想要抵扣进项税,必须先要认证通过,但是认证通过后必须要进行账务核算处理和纳税申报处理后企业才是真正的抵扣了,所以发票认证后一定要申报纳税。

二维码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电话:010-64313308 手机:13810175150 邮箱:2411375536@qq.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26号院新华联丽港B座727室  
二维码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津分部 联系人:杨翠翠 手机:18920526858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香堤圆8-1-701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城外诚分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成寿寺路140号中海城香克林13号楼2002  
Copyright © 2018-2026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7006675号-2   网站建设:聚力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