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北京金税财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天津分公司
财税知识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公告通知 > 财税知识 >
存货因呆滞报废会计处理怎么做?
2026-09-26 10:00:00

存货因呆滞报废会计处理怎么做?

滞销库存定义:一年以上的非流动件

处理周期:每月一次

处理步骤:

⑴库房每月末列出上年截止到本年当月的未出库零件清单;

⑵配件部经理对清单进行审核、确认后,出核销单一式三份(财务、配件部、库房),报总经理批准;

⑶财务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核销;

凭内部出库单,记录出库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和已收取款项的原始凭证.收入不开票没关系.

财务部门按照账簿记录的存货金额结转成本. 按照收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维码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电话:010-64313308 手机:13810175150 邮箱:2411375536@qq.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26号院新华联丽港B座727室  
二维码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津分部 联系人:杨翠翠 手机:18920526858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香堤圆8-1-701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城外诚分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成寿寺路140号中海城香克林13号楼2002  
Copyright © 2018-2026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7006675号-2   网站建设:聚力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