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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关优惠政策请您查收!
2023-11-23 17:53:36

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这一期,小编收集整理了纳税人朋友们在热线中较为关心的问题,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01

问: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优惠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自202311日至202712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02

问:我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销售额在10万元左右,为客户开具发票时无法确认当月总收入会否超过10万元,请问我要享受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应如何开具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自202311日至202712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您在无法确定当月销售额是否会超过10万元的情况下,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应先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申报纳税时,如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进行免税申报,如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03

问:我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这个月为客户开具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实际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请问我能够享受免税优惠政策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自202311日至202712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您的月销售额如未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免税申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04

问: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业务是做零售摩托车的,这个月开具了1%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请问我还能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吗?我的客户是否能够抵扣进项税额?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自202311日至202712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您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免税申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您的客户如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凭您开具的1%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

 

05

问:我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了3%减按1%的政策应该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呢?

 

答:小规模纳税人享受3%减按1%的政策,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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