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规范:企业在工商登记,取得“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后,30日内未去税务机关报到,不属于逾期登记。代理填报《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分三种类型:分别适用于单位纳税人、个体经营纳税人、临时经营纳税人。税务师应根据企业的经济类型领取相应的表式,填写完毕后将登记表及有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审核。
(一)税种认定登记管理规程
1.纳税人应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副本后和纳税申报之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科申请税种认定登记。
纳税人如果变更税务登记的内容涉及税种、税目、税率变化的,应在变更税务登记之后重新申请税种认定登记,并附申请报告。
2.对纳税人适用的税种、税目、税率、纳税期限、纳税方法等做出确认,在《纳税人税种登记表》的有关栏目中注明,或书面通知纳税人税种认定结果,以此作为办税的依据。
(二)税种认定登记操作要点
1、代理税种认定登记,注册税务师应在核查纳税人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纳税事项深入调查。特别是对于增值税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纳税事项,生产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企业消费税适用项目、税率的纳税事项,外商投资企业生产性与非生产性的认定,以及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的认定。
2、对于税种认定涉及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的纳税人,应分别申办税种认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