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分公司
税务服务
税务服务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代理记账 > 税务服务 >
公路客运企业收入划分中存在什么税务风险?
2025-02-27 10:00:00

公路客运企业收入划分中存在什么税务风险?

财税文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项第(六)条规定,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实务中,公路客运企业一般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即按运输收入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客运代理收入按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由于旅客运输收入和客运代理收入在增值税计税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上存在差别,因此实务中企业应按行业颁布的标准和方法分别确认这两类应税收入,而不能人为调节,否则存在税务风险。

二维码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10-64313308 手机:13810175150 邮箱:2411375536@qq.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26号院新华联丽港B座727室  
二维码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部 联系人:杨翠翠 手机:13323347691 手机:18920526858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香堤圆8-1-701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城外诚分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成寿寺路140号中海城香克林13号楼2002  
Copyright © 2018-2021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7006675号-2   网站建设:聚力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