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分公司
税务服务
税务服务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代理记账 > 税务服务 >
利息收入税务处理?
2025-03-09 09:00:00

利息收入税务处理?

营改增后,企业收取的利息实际上属于金融服务,金融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因此贷款利息的税率也是6%.

由于企业所得税是收益税,即按收益征税,所以说,对于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最终计入企业收益净额(总额),以此为基础,得到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取得收入时,不需要单独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没有收益,或应纳税所得额是负数,当期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务处理:

营改增后,企业收取的利息实际上属于金融服务,金融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因此贷款利息的税率也是6%.

由于企业所得税是收益税,即按收益征税,所以说,对于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最终计入企业收益净额(总额),以此为基础,得到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取得收入时,不需要单独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没有收益,或应纳税所得额是负数,当期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对于营改增后企业利息收入,其税务处理如下:

1、利息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2、利息支出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二维码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10-64313308 手机:13810175150 邮箱:2411375536@qq.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26号院新华联丽港B座727室  
二维码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部 联系人:杨翠翠 手机:13323347691 手机:18920526858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香堤圆8-1-701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城外诚分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成寿寺路140号中海城香克林13号楼2002  
Copyright © 2018-2021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7006675号-2   网站建设:聚力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