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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业务分成的收入如何做税务处理呢?
2025-03-10 09:00:00

办理业务分成的收入如何做税务处理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这一确认收入实现的标准,也是对权责发生制原则的一个例外。

对于办理业务分成的收入,一般人士这样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xxx(分成的金额)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 xxx(分成的金额)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 xxx(分成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 xxx(分成的金)

不过,我们要考虑到,代收的情形,是这样的:

借: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别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库存商品、银行存款等

借: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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