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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的权利有哪些
2025-09-24 09:00:00

你好,税务机关的主要的权利主要三种,分别为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权、税收规章的制定权,税收管理权,税款征收权等。

税款征收权(最主要的职权)

(1)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少缴税款

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偷税、抗税、骗税

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

(3)因税务机关的责任导致未缴或少缴税款

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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