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我们公司经常有无票支出,我都是挂账在“其他应收款-老板”名下了,请问这样处理可以吗?税务风险?
答复
1、你这样处理是不正确的。因为不属于老板借款,对于自然人股东长期挂账的借款,存在分红个税的涉税风险。
2、你这样处理,导致账面上利润虚增,不真实。后续公司股权转让、注销、转增资本、分红等税负大大增加。
3、对于无票支出,建议真实业务真实再现,会计上正常按照权责发生制计入费用支出,若是汇缴之前能够取得发票,则允许税前扣除在费用发生年度。若是汇缴之前无法取得发票,则企业所得税上做纳税调增处理。
提醒
目前税收征管中,“以票管税”还是非常常见和重要的手段之一,依法取得合规的票据,选择有票的供应商,其实就是最好的税务合规。
切记不要找第三方虚开发票,找票入账无异于自寻烦恼、自欺欺人、自我毁灭!
对于虚开发票,我们应当将其视为日常经营财税管理的红线和底线,切不可触碰!
企业一定要做一个真实的自己,让真实的业务真实再现,回归业务的本来面目和商业本质!
思考
1、我是一家有限公司,销售五金材料,但是材料的来源都是从一家个体户购进,没有取得发票,今年有200万元无票。我目前都是暂估入账的,请问暂估允许吗?能否税前扣除?
2、我是一家有限公司,每年12月份都会根据业务员的销售情况计提绩效。年后才发放。请问计提绩效允许吗?能否税前扣除?
3、我是一家有限公司,每年都会遇到支付出去的费用年底拿不回发票的情况,比如装修费、房租等。请问能否预提到当年?能否税前扣除?
4、今年发生的借款利息,尚未实际支付,也未取得利息发票,能否先计提出来?能否税前扣除?
来源:本文由财税早知道整理发布,素材来源:郝老师说会计。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