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员工体检潮,会计核算做对了吗?
01
员工体检费用一定属于“职工福利费”吗?
不一定。
职工体检费,要区分为两种情况:福利性质和非福利性质。
一、福利性质的体检费
福利性质的体检,就是企业员工人人均可享受,完全就是一种福利待遇,跟具体的工作岗位等没有直接的关系。
根据税务局的回复:
这种情况下的体检费,应归入“职工福利费”。
1、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2、企税税前扣除:
在工资薪金支出总额的14%以内限额扣除。
3、个税缴纳问题:
计入“工资薪金”总额,由单位负责代扣代缴个税。
二、非福利性质的体检费
包括职业病防治体检、职业健康体检(办理健康证)等,因为特殊的工作岗位或工作环境等,法律法规要求对这些职工必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的体检。
这类体检的费用支出,属于劳动保护费或企业证照办理费用等。
1、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有的话)
贷:银行存款
2、企税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全额扣除。
3、个税缴纳问题:
员工体检费属于劳动保护费的,一般不计缴个税。
02
个人抬头的体检费能否税前扣除?
税局回复:
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第八条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员工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票据抬头是个人名字的,可以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