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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筹建期间开办费60万元,是一次性计入费用还
2019-11-25 11:51:58
案例一
我企业目前处于筹办期间,发生的筹办费为60万元: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60万元
贷:银行存款等      60万元
 
案例二
我企业目前处于筹办期间,发生的筹办费为60万元: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60万元
贷:银行存款等          60万元
分3年摊销,每年分摊开办费20万元:
我企业目前处于筹办期间,发生的筹办费为60万元: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20万元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20万
 
总  结
以上两种处理在税务上都是允许的。哪一种更有利于节税,需要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来确定。
若是企业筹办当年盈利较大的情况下建议一次性计入损益税前扣除,若是企业当年盈利不大,可以分期摊销并每年税前扣除一定金额的费用。
 
参考一
新(主席令第二十三号) 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参考二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512 号)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 3 年。
 
参考三
(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明确,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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