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做账太任性,竟然将固定资产直接计入低值
前几天,老师的一个审计朋友,跟老师分享了他们团队的一次审计经历,被对方会计的做账手法惊得目瞪口呆。
他们审计的是一家规模比较大的企业,这家公司的会计完全是在凭个人感觉任性做账,其中有一笔2019年1月24日公司购入办公空调10台,金额合计8万元的业务,这名会计是这样账务处理的: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办公空调 8万元
贷:银行存款 8万元
然后五五摊销法当月分摊:
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4万元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办公空调 4万元
这样做账,真是令人啼笑皆非,殊不知给企业留下了巨大的涉税风险!
风险解析
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上述账务处理的税务风险:
会计将本来属于“固定资产”的办公空调计入了“低值易耗品”,并在当年度摊销计入了期间费用4万元,属于将资本性支出计入了收益性支出。
办公空调属于固定资产中办公家具类,折旧年限不低于5年,预计净残值若是按照5%来计算折旧的话,2019年度1月-9月份共计折旧额=80000元*(1-5%)/60个月*9个月=11400元
经过上述核算,可以看出2019年公司多列费用=40000元-11400元=28600元
企业所得税风险:
多列费用,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增2017年应纳税所得额,按照适用所得税率补缴企业所得税,否则涉及税收罚款与滞纳金!
政策参考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涉税提醒
(1)会计人员做账应该严格按照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要求,切记不要想怎么入账就怎么入账;
(2)会计在做每一笔账务处理时,应看看是否会给公司带来税务风险,学会站在税务看财务;
(3)记住三句话:做好账、报好税、开好票,平平安安做好会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