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类、申报类问题电子税务局办税攻略
01
发票类问题
(1)您好,我是小规模纳税人,想申请开具电子普通发票,如何申请操作呢?
答:电子普通发票申请无资格限制,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路径下办理。
(2)邮寄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内容有误,怎么退掉这张发票?
答:邮寄代开专票内容有误,当月可以作废发票,跨月只能开具红票。若在当月作废,请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邮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选择“发票作废”模块——新申请,输入拟申请作废的发票代码信息后,提交录入上门取件地址,提交成功后状态为“取件中”后等待上门取件即可。若跨月开红票,请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邮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选择“开具红票”模块——新申请,按照系统提示输入拟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的发票代码信息并上传蓝字发票照片、红字信息表等信息后,提交录入上门取件地址,提交成功后状态为“红票申请受理中”。
02
申报类问题
(1)4月份开错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7月可以办理退税吗?可以在网上操作吗?
答:可以。代开发票作废或者红字冲减,已预缴税款在当期申报时自动抵减其他应纳税款,如当期无其他应纳税款或抵减完仍有剩余,系统自动形成多缴退税。此时在电子税务局主页【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将自动带出可退款项,补充其他信息,提交退税申请即可。因此对于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4月份开具的发票因错误作废或者红字冲减,在7月征期完成4-6月属期的申报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退税。
(2)我这个月打算注销公司,但是提示我7月份的个人所得未申报,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上申报吗?
答:注销时,①若您需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清税注销套餐按提示申报;或者清算状态下登录北京市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申报;②若您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目前暂时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请前往办税服务大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