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这些知识点您get了吗?
机动车发票使用要点
为了切实维护机动车购销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发票开具和使用方面要遵循以下几点:
一、机动车销售方按照“一车一票”原则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例如,销售方向消费者销售单价为200万元的机动车时,销售一辆机动车开具发票时仅能开具一张总价款为200万元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而不能分拆价款开具两张及两张以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销售方应当按照销售符合国家机动车管理部门车辆参数、安全等技术指标规定的车辆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如实开具机动车发票。
三、销售方根据不同情形,使用不同种类的机动车发票。
购买方购进机动车自用的,销售方应当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购进机动车用于销售的,销售方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Tips
《办法》于2021年5月1日起试行,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对于企业所销售机动车制造日期在2021年5月1日之前的,销售方可按《办法》实施前的规定开具机动车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