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委托外部机构进行研发活动,委托方扣除还是受托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扣除方式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者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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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金额,如何确定?
答:捐赠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捐赠金额确定;捐赠股权、房产的,按照个人持有股权、房产的财产原值确定;捐赠除股权、房产以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