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对方没有上报我方已报税应该如何处理?
没有特殊理由的,由对方负责造成的损失.符合延期抵扣的,由对方向税局申请抵扣.符合退货处理的,由对方向税局申请开具红票,税局批准后你方根据开具红票申请表开具红票冲抵.
只要我方申报纳税了,在税务上就没什么责任问题.
对方超过期限没有申报抵扣,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他们自己承担.
重开是不能答应的,重开等于是我方要重复一次纳税,且造成应收账款有一笔余额数.当然,如果是为照顾以后的业务关系或对方答应承担税金,那可以考虑此事的可行性.
如果对方是因发票遗失而造成延期未认证抵扣,我方要做的事情最多是提供发票复印件(盖发票章),并去自己税务局开已报税证明给对方,协助对方办理相关入账手续;对方发票在的话,我方什么都不需要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