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分公司
代理报税
代理报税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代理记账 > 代理报税 >
新办企业何时开始报税
2025-08-01 10:00:00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新办企业报税时间:

1.企业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2.企业取得税务登记证的次月起进行纳税申报。

新办企业的税务办事流程

1.去银行开户,并和银行签订扣款协议(用于以后扣缴税款)。

2.2.拿着已签订好的扣款协议到一所大厅(基隆路1号二楼)办理xx信息录入。

3.到一所大厅申请并参加办税员培训事宜,培训合格后拿好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照片一张和办税员联系卡申请表,领取办税员联系卡。

4.办理网上申报,网上认证手续,领取网上报税CA时所需带《CA单位数字证书受理表》一所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5.到税务专管员处税种核定。带好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办理财产登记,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6.到一所大厅办理xx领购簿及xx核定业务。

7.如需申请一般纳税,到一所大厅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办理认定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到专管员处完成相关后续工作。(加入市场会员,购买xx机器等手续。)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所需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两份)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会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者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复印件(一份)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复印件(一份)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承诺书(一份)

复印件需注明原件一致,企业加盖公章。

二维码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10-64313308 手机:13810175150 邮箱:2411375536@qq.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26号院新华联丽港B座727室  
二维码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部 联系人:杨翠翠 手机:13323347691 手机:18920526858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香堤圆8-1-701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城外诚分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成寿寺路140号中海城香克林13号楼2002  
Copyright © 2018-2021 北京金税财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7006675号-2   网站建设:聚力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