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收益是指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其他综合收益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并不会影响利润总额以及净利润,但会影响综合收益总额。
“其他综合收益”科目里分“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两大类: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
如:应付职工薪酬中的设定受益计划;
2、在初始确认时,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如: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中享有的份额。
也就是上一个层次本身就是不能重新分类进损益,所以下一层用权益法核算时,也不能分类进损益;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如: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引起的指定类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计入留存收益;
二、能重分类进损益
1、符合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金融资产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如:其他债权投资;
2、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对金融资产重分类按规定可以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的部分。
3、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非投房(存货/固定资产)→投房(公允价值模式),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出售时结转至其他业务成本。
4、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被投资单位实现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持股比例计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如: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比例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来源于“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长投出售时计入投资收益。